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建宁县瑞星竹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07-29 15:08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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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瑞星竹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305633603768地址:建宁县溪口工业集中区(七里坑)法定代表人:孙闽建)

  我局于2024年6 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闽明环查(扣)〔2024〕4号),因你单位2024年7月3日提出解封申请,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8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基本符合解封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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