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妥善解决被辞退代课教师养老补助问题补充办法的通知
一、
二、实施范围对象
1.
2.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
4.
5.
三、补偿办法
(一)工作年限的计算
1.
2.
(二)补助标准
经各乡(镇)甄别核实,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养老补助、学习补助等的补偿方式。
1.辞退补偿金:辞退补偿金=月平均工资×代课年限(原领取辞退补
2.养老补助:符合实施范围的辞退代课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学习补助:
(三)执行时间:本方案
四、经费来源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学校初审
(三)乡镇甄别
(四)复核确认
(五)分级落实
(六)材料归档
六、组织实施
妥善解决被辞退教师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不出差错。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
(二)分工协作抓好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明确的范围对象,认真核查被辞退代课教师中师(幼师)函授毕业证、工资花名册、代课年限、辞退时间等真实性,并做好养老补助的发放工作;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职责做好配合工作;综治、计生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协审工作。
(三)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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