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表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1-09-27 10:40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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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减”半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3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各地将报送“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表(附件)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现将我县“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表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

  

附件:“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表

 

  建宁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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