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建宁县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17 17:08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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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小(校、园),局属各股(室、站、中心):
  现将《建宁县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建宁县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生膳食经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防范化解中小学(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下同)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风险。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 2024 年“点题整治”工作安排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食品安全保障。聚焦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点题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群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推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制度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确保校园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全县中小学食堂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 100%,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100%,中小学集中用餐陪餐率达 100%,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膳食经费透明。提高膳食经费管理的透明度,膳食补助资金 100%设立专门台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防止降低学生餐食标准,违规挪用、侵占学生膳食经费、违规列支食堂经费,保障守牢校园膳食资金安全底线,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二、整治内容
  县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属地主管责任,负责指导、规范中小学食堂自主经营、承包经营行为,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健全体制机制;配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重点整治挪用、侵占学生餐费补贴,插手、干预招投标,帮助特定关系人承包学校食堂等问题,以及校领导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设、改造中小学食堂;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的协同配合,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处理和事故调查,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问题。重点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职责。严格食堂承包运营准入,规范运营管理,强化食堂公益性经营、食材采购和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对师生满意度低、食品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承包商依法解除合同(协议)。充分发挥校领导陪餐制、家长陪餐制作用,畅通师生家长反映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和批评建议,学校要逐件逐条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师生家长反映的合理意见建议要认真吸收采纳。持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学生餐费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 号)相关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严格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下达资金,统一进入学校财务账务管理,按规定单独核算,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强化日常监管,严禁将食堂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公共开支。严禁食堂资金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食堂维修改造等其他教育支出。
  (三)招标采购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不按规定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要压紧压实中小学校的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食材采购、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食堂管理,强化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师生监督,不断提升供餐质量。采取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食堂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有资质、有实力、社会信誉良好的经营单位,力戒简单粗暴式的“随机抽取”或“高价者得”,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学校应当督促承包方或委托经营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并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
  (四)食堂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结合我县实际细化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文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持续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并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对基础设施老旧的学校食堂实施改造。大力推进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统筹指导学校逐步完善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严防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严防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
  (五)食品食材质量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要规范供货商米、面、油、蛋、奶等食材质量,不得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严禁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下上岗工作。完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要规范、留样要合规。“三防”设施及有害生物防治措施要完善,老化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对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
  (七)腐败和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15 日起至 5 月 20 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充分发挥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动员和发动整治对象、群众和其他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到本次重点整治中来,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对我县中小学食堂经营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摸底,按市教育局要求汇总上报。后期于每学期初做好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高考守护等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对我县中小学食堂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督促学校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并公开相关信息。督促履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各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逐个问题整改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及时公布中标的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名单,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遴选、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重点清查不履行合同(协议)约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承包经营企业。建立“营养餐”定期检查制度,每学期组织检查 1 次,实现所辖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年检查全覆盖。设立营养膳食资金专门台账,合理确定食材采购基准价,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严控“降低学生餐食标准,违规挪用、侵占学生膳食经费、违规列支食堂经费,食材采购不规范”等食品和资金安全风险。
  (三)巩固提升阶段(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工作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要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点题整治”开展以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有关数据,深挖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全面总结工作情况,提炼好措施、做法与经验,探索中小学新型食堂管理模式,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巩固重点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飞行检查”。在前期摸清底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排查整治、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高考守护等专项行动,结合学校食堂实际和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析,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基层一线,通过满意度测评、个别访谈、突击查访、重点检查等方式,精准排查问题。对满意度低、问题反映强烈的开展重点排查倒查,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报送县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建立惩戒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对食品安全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对多次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曝光、师生满意度低、审查调查发现的关联企业,开展追溯倒查和重点清查排查,精准发现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学校食堂和食材供应商信用档案,实行失信企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对市场或行业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实施限制和禁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发现违纪行为线索的,及时移送对口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纪核查处理。
  (三)推动社会共治。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建立“部门牵头、家长学生参与、社会各界共治”多方联合联动的整治工作机制。学校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开食堂承包、采购、带量带价食谱、陪餐人员等信息,多渠道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通过在校门口张贴学生餐“码上投诉”二维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我是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活动,邀请纪委监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到学校食堂沉浸式体验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参与纪委监委推出的“整治评价榜”,开展“满意度测评”,让群众有参与感、知情权和获得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排查整治行动。把点题整治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来抓好抓实。充分认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教育局相关股室要牵头做好综合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推动“点题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压实各方责任。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问题。严查挪用侵占学生餐费补贴、干预招投标、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缺位、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而不实、应急处置工作失当等问题。适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
  (三)强化宣传力度。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学生更易接受的趣味方式、借助丰富的宣传手段(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致家长一封信”“开学第一课”“课后服务”等),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点题整治”工作成果,主动公布整治成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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