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建宁县教育局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中学、中小(校、园):
现将《建宁县教育局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建宁县教育局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共同打造和谐育人环境,特制定建宁县教育局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
1.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总量、活动范围和时长。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开展。其中,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每年3-6月份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到普通高中开展。
2.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负责对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所有活动事项的审核。县直有关部门应在开展进校园活动前1个月将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县教育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整合建议,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事项的,需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且须填写好“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一份交由行政审批股备案。
3.规范审批报备流程。一是提交申请。由牵头部门填写《“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审批内容包括:活动名称、联系科(股)、联系方式、“进校园”活动文件依据、活动计划(时间、地点、对象、人数)、4.经费预算等;二是审批备案。牵头部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度发布的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内容进行审批;三是开展活动。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牵头部门向学校提交已审批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方可按审批内容进校园开展活动。
4.县教育局各相关股室要严格按清单要求配合行政审批股做好审核并依程序统筹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严防教育管理中的层层加码。
5.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核准的清单项目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精心组织,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切实提高进校园活动的质量。未列入清单的、未经县教育局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同时对清单外事项应予拒绝,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对符合要求的事项,学校审批负责人须签字确认,并由具体负责处室登记,做好对接和工作台账。
6.以下情形不予审批。一是对不适合中小学校或教育效果不明显、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不予审批;二是本年度进校园次数已超过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中规定次数的,不予审批;三是可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的,不予审批。
7.所有进入校园的社会事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而且活动组织者需提前向学校提交安全管理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8.任何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未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开展,各校(园)应坚决抵制,切实减轻师生负担。
附件
“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
部门名称(盖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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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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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处室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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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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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园”活动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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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计划 (时间、地点、 对象、人数) |
具体活动方案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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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具体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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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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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 部门意见 |
注:项目申报单位在进校园活动开展前1个月申请,一式两份,县教育局和项目申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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