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通过补助事项费用支出公示

日期:2023-01-17 17:05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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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3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 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明人社〔2022〕366号)文件精神, 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确定闽赣省际(建宁)电子商务产业园 2021 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通过,应给予补助资金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至1月30日。如对拟支出金额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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