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9-26 10:03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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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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