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建宁县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4-01-31 09:15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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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文件要求,我县10名明籍优秀人才申请奖励,经人社、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部门审核,该10名明籍优秀人才符合发放奖励条件。现将2023年度我县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

  如有异议,请与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598-3982879

序号

工作单位

奖励发放人员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领取时间

奖励发放月数

奖励发放金额(元)

1

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宁慧龄

南京农业大学

硕士

2022.12-2023.11

12

12000

2

中国共产党建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李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硕士

2022.12-2023.11

12

12000

3

建宁县人民法院

吴晓惠

西南政法大学

硕士

2022.12-2023.11

12

12000

4

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黄慧玲

福州大学

本科

2022.12-2023.11

12

12000

5

建宁县客坊乡人民政府

杨佳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本科

2022.12-2023.11

12

12000

6

建宁县社区矫正中心

万李盛

天津工业大学

本科

2023.08-2023.11

4

4000

7

建宁县第一中学

黄文杰

南京理工大学

本科

2023.09-2023.11

3

3000

8

中国共产党建宁县委员会组织部

程传松

福建农林大学

硕士

2023.07-2023.11

5

5000

9

建宁县水利水电工作站

鄢文骏

福州大学

本科

2023.08-2023.11

4

4000

10

中共建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颖

北京建筑大学

硕士

2023.09-2023.11

3

3000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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