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日期:2024-11-26 11:21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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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了我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220万元,我局制定下发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各乡镇依据方案开展了工作,现将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客坊乡下达资金21万元,分配给客坊村6万元,用于水毁闸门修建、水毁水渠修复;分配给严田村3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专溪村2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里源村3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湾坊村2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龙溪村2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中畲村3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农田护岸修复、水毁便桥修复。黄埠乡下达资金21万元,分配给黄埠村10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贤河村3万元,用于生产路、水渠修复;分配给竹薮村3万元,用于生产路、水渠修复;分配给山下村6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均口镇下达资金25万元,分配给均口村3万元,用于灌溉沟渠清淤;分配给修竹村3万元,用于水毁农田修复;分配给黄岭村3万元,用于农田沟渠疏浚;分配给台田村5万元,用于机耕路盖板涵冲毁新建;分配给半寮村1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芰坑村1万元,用于水毁农田修复;分配给洋坑村3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龙头村1万元,用于水毁灌溉水渠修复;分配给隆下村2万元,用于水毁农田护岸修复;分配给官常村1万元,用于水毁沟渠修复;分配给岭腰村1万元,用于农田沟渠疏浚;分配给垅源村1万元,用于水毁机耕路修复、排洪沟疏浚。黄坊乡下达资金21万元,分配给安寅村5万元,用于水毁农田修复、水渠修复、水渠水坝清淤;分配给将上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陈岭村3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水毁农田修复;分配给黄坊村4万元,用于水坝坝底及水渠、路基、水毁机耕路修复;分配给武调村6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毁机耕道整理、水毁农田平整。里心镇下达资金25万元,分配给里心村3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水坝修复; 分配给汪家村3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水毁农田修复;分配给双溪村2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分配给芦田村2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分配给宁源村3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 分配给上黎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岩上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 分配给靖安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 分配给花排村3万元,用于机耕路塌方修复。濉溪镇下达资金27万元,分配给圳头村8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毁机耕道整理、水毁农田修复;分配给斗埕村4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器村村5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机耕路塌方修复;分配给长吉村5万元,用于水渠修复、电灌站修复;分配给大源村4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坝修复、水毁农田修复。溪口镇下达资金26万元,分配给溪枫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机耕路修复;分配给马元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机耕路修复;分配给渠村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分配给彬溪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分配给半元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分配给艾阳村4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机耕路修复;分配给桐元村1万元,用于水沟修复;分配给杨林村3万元,用于钩机台班、水沟、机耕路修复;分配给高圳村3万元,用于排灌渠修复。溪源乡下达资金21万元,分配给东溪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上坪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大岭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溪源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鲇坑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楚尾村3万元,用于护岸修复;分配给桐荣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蒋坊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都团村2万元,用于桥基修复。伊家乡下达资金21万元,分配给兰溪村6.5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毁机耕道整理、水坝修复;分配给沙洲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毁机耕道整理;分配给陈家村3.5万元,用于水渠修复;分配给双坑村3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水毁机耕道整理;分配给笔架村2万元,用于水渠修复、护岸修复;分配给隘上村3万元,用于水毁机耕道整理。下达建宁县乡下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5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建宁县万鑫家庭农场1.6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建宁县灿灿水产养殖有限公司0.8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建宁县兴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0.8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建宁县盛福渔业专业合作社0.8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建宁县鳗鲡堂生态养殖有限公司1.8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福建托斯卡纳庄园有限公司1万元,用于设施修复;下达食用菌生产户吴海龙0.2万元,用于设施修复。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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