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建宁县小荷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日期:2023-12-13 09:50 来源: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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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11日受理建宁县小荷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提出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

  申 请 人:  建宁县小荷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健翔佳苑2楼      

  经营范围: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艺术考级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夏宁昕

建宁县

 

主要负责人

       

举办者

       

投资人

       

投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87970815            传真:        

  通讯地址: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邮编:354500        

  公示机关: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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