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增设一个社区居委会”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7-14 10:00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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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少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一个社区居委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的关心。县委于2020年5月27日下发了中共建宁县委、建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进行了规范。

  一、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促进规范建设、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快速发展,探索对现有城市和社区居委会辖区进行调整,在水南、河东社区调整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目前,濉溪镇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正在开展设立新社区的调研筹备等工作。

  二、优化社区服务方式 

  深入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务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在城市社区设立集党建、综治、计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神文明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受理窗口,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建设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开展便民代办等公用事业服务进入城乡社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便民利民服务。

  三、切实加大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社区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不包括社区工作人员薪酬补贴),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所需资金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社区共建理事会成员单位每个应足额缴纳共建经费,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区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建宁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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