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做优乡镇国有企业、提升营收能力的建议》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结合我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国有企业监管职责的法定界定
根据《建宁县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建委〔2021〕133号)文件规定,建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县政府授权的出资人监管职责,监管范围为县本级所属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谁出资、谁监管、谁负责”的分级监管原则,乡镇所属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其日常监督管理、经营发展指导、改革提质等相关工作,由出资乡镇履行主体职责,县国资办无直接指导监管权限。
二、已落地及拟开展的精准支持举措
为切实推动我县乡镇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市场营收能力,我办立足自身职责,积极搭建对接平台、提供政策参考与服务支持。一是建立县乡国企结对联系合作长效机制。我办已于2026年4月3日印发《关于建立县属国有企业与乡镇国有企业联系合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国资办〔2026〕7号),明确全县3家县属国有企业与9个乡镇国有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合作关系,建宁县绥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濉溪镇、均口镇、伊家乡国有企业联系合作;建宁县绥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溪口镇、黄坊乡、溪源乡国有企业联系合作;建宁县绥翔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里心镇、黄埠乡、客坊乡国有企业联系合作,将重点在规范运营管理、业务协同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困难问题协调等方面提供精准支持,推动县乡两级国企资源互补、优势联动、协同发展。二是搭建多层次人才引育与能力提升平台。一方面,依托县属国有企业绥翔工贸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绥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乡镇国有企业提供全流程市场化人才招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等专业化服务。另一方面,近期国资办将组织县属及乡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拟邀请资本与产业运营专家授课,帮助县域国有企业负责人把握发展趋势、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同时,举办国有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重点讲解财务管理规范及会计实务操作,强化企业财务风险防控能力,夯实企业规范化运营基础。三是提供制度体系建设政策参考与指导。县级层面已建立健全了县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了差异化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乡镇国有企业可结合属地发展实际、企业功能定位与经营特点,借鉴上级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自身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持续跟踪督导县乡国企结对联系合作机制落地见效,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积极配合各乡(镇)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的政策咨询、平台对接等服务工作,推动我县县、乡两级国有企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局。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联 系 人:黄兆兰
联系电话:15059015535
建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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