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县市场监管局:
吴钧委员、陈芳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行业卫生安全问题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我局现有监管职能和餐饮监管职能移交概况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于2014年移交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我局主要负责对全县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企业生产环节的监管。
二、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企业监管现状
我县共有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设立自检室,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其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等均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我局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监管,监督抽检等多种监管方式对全县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立足监管职能,加强对餐饮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管,主动配合县餐饮主管部门工作。同时要求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要求,优化流程,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质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发放健康证明。
领导署名:杨全良
联系人:刘子宇
联系电话: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7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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