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4-23 15:31 来源: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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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涵宇、吴海宴、余伟华、刘玲、丁百花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发展民宿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委员们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每一个意见和建议都将成为推动我县文旅向前发展的动力。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新文旅经济”新业态工作要求,我局围绕“福源建宁”旅游品牌,依托“5·20新文旅”系列项目建设部署,充分利用我县的地理、环境、乡村等优势,形成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和乡村特色的民宿。

  一、目前工作成效

  (一)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建宁县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建宁县民宿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基本要求和民宿划分标准,引导我县民宿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完善奖励政策,提振民宿业主信心,促进民宿可持续性发展。截止目前已授予10家精品民宿为建宁绿都民宿(莲乡民宿)称号。

  (二)落实标准化建设。统筹规范民宿建设,做到三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宣传,要开展1+1+1帮扶,2023年度民宿由所在乡(镇)+一个部门+一个协会开展挂包帮扶,鼓励各部门和乡镇选择民宿举办培训和职工疗休养。

  (三)理顺民宿审批环节。制定民宿开办政务服务事项,民宿开办承诺备案事务集中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提高服务效能,要做好服务引导工作,为民宿发展排忧解难。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依责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民宿房屋安全、消防、食品卫生、文明诚信等方面的监管,守牢安全底线,规范经营管理。

  (四)强化专业化管理。加强民宿经营者技能培训,不定期举办民宿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服务培训、安全培训等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引导经营户更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务技能、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游客提供贴心满意的服务,给游客“家”的感觉和乡村生活的体验。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民宿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较多的短板和不足影响我县民宿产业发展,您们对于我县民宿发展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各位委员的建议,立足建宁民宿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民宿产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丰富内涵,提升品质。深入挖掘、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展现建宁文化特色,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依托我县生态资源、文旅品牌、康养产业等优势,将建莲文化、闽源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民俗、风土人情等融入民宿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不同类型民宿,将“本地元素”嵌入民宿新建改造,力争一个好民宿就是一个好景点。以民宿开发为纽带,加强对传统民俗、红色故事、地域风情等挖掘和传承,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民宿品质和特色化、高品质的旅游体验。

  (二)政府引导,创新经营。加强民宿发展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每年统筹500万元财政资金,对民宿经营者进行分类扶持奖补,实现建宁民宿提质扩量。打造建宁县民宿公共品牌——“莲乡民宿”,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制定建宁县“莲乡民宿”民宿评定和扶持奖励办法,对获评相应国家星级的精品民宿给予适当资金奖励。举办民宿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引导经营户更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务技能、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化利用,形成集群。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围绕环大金湖旅游区和环金铙山旅游带建设,以谢马苏、高峰、大元(袁庄)为集群,引领建宁民宿建设,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推动文化资源与民宿产业深度融合。

  (四)加强宣传,促进交流。结合县内花海跑、“5.20新文旅”、为荷而来等活动,提高知名度、影响力,提高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互动反馈,多渠道推介民宿产品和线路。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选择民宿举办培训、开展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旅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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