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4-23 15:35 来源: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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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富、黄燕平、宁国基、陈泓、孔垂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省级文保单位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关于各位委员的建议,现统一答复如下:

  福建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澜溪窑址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伊家乡兰溪村。窑址分布于兰溪村村部村头至兰溪村汪家铺自然村一带,主要窑址分布位置及涉及范围基本确定。表面积约一平方千米。

  1.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古窑遗址四至范围建设隔离栏,并在各个主要位置设立警示宣传牌,以防盗挖盗掘破坏现象出现的建议。在古窑遗址四至范围建设隔离栏,这个不现实,因窑址涉及范围广,同时涉及到当地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涉及到村民产权、林权、自留地等等。解决的有效办法,就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当地政府)重视保护文物,主要位置设立警示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使村民自觉形成重视和保护的思想。

  2.关于建设监控设施的建议,也只能在发掘区2号点建设,但由于展示和利用建筑物的位置不明确,加上架设线路距离远、由什么主体来监控、资金不足等问题而暂时没有实施。

  3.当地政府(伊家乡政府及兰溪村民委员会)是澜溪窑址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在管理和巡查上应自觉增加频次和加强管理。督促和防止村民因生产生活造成不必要破坏。防止和震慑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坏活动。

  澜溪窑址,是建宁县人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千年瓷文化古迹。作为文物主管部门,更想知道的是澜溪窑址遗址的前世今身,兴衰发展史。近几年来一直坚持不懈的在努力工作中,目前澜溪窑址的考古报告已送专业出版刊物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考古简报在专业出版刊物出版发行后,所有的相关信息才能准确的交付使用,才能进一步做好我县对外宣传、推广、展示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建宁县文化事业、文物事业的关注,您的宝贵建议,是建宁县文化事业、文物事业发展推进的动力。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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