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17:01 来源:建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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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建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节日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安全生产形势较以往更为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防范措施抓在手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沉监管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早会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防止工作表面化、一般化,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切实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提前分析研判节日规律,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旅游安全方面,要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对旅游景区、热门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立即整改,没有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严防擅自运营;对非景区景点,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逻巡查、完善警示标识,严防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漂流、悬空栈道、索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严格履行大型节庆活动的报批管理,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有序。道路安全方面,要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清理,严把车辆查验关、登记关,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消防安全方面,要紧盯商超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文物建筑等场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和造成恶劣影响的火灾。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要靠前监管,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国庆期间开展动火、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必须提级管理;要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集中整治,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和油气储存专项检查,深化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整治。建筑施工方面,要全面深化“房长制”工作落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加强脚手架防滑防坠、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以及塔吊、提升机等设备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临时建筑物、深基坑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坚决整治非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坚决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的行为。要强化农房建设领域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农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全面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的全程监管。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强化旅游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驾驶人员职业操守和安全航行意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风险管控。

  三、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科学运用方式方法。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不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组织必要检查指导服务,也可以采取视频调度、网络监控、电话提醒、微信告知等形式加强监管督促,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不放松。二要强化森林火灾和秋季台风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节日期间进入山林、野餐露营大幅增加的情况,扎实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野外用火行为。要加强火情、秋汛和分散性局地暴雨的动态监测,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和秋汛等自然灾害。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征订和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要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LED屏、宣传栏、横幅等平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和部门联动机制。要预置各行业领域安全专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要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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