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坊乡水尾红军小镇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1-10-11 19:58 来源:建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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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共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为维护水尾红军小镇景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置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使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制定水尾红军小镇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景区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游客及景区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结构

  (一)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及时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履行上述职责,并完成组长临时委派的工作。

  (二)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分工

  1、协调联络组

  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观众游客员工、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2、抢救抢险组

  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景区力量抢救,配合救援力量进行抢救工作。

  3、秩序维护组

  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工作,控制事态控制,维护景区秩序的正常进行。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工作等。

  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景区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县文旅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景区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景区旧址点和陈列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景区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应急小组组员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景区突发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4、景区各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景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景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景区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事故现场的组员一边指挥游客紧急疏散、抢救伤员,一边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报告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或直接报告文体局。

  2、景区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1)利用村广播系统,马上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2)使用音箱设备或手提式喇叭现场指挥疏散。

  (3)应急小组指挥游客按最方便、安全、快捷的顺序及时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景区的空旷地为集结点。

  3、严格禁止游客参与救火、应急小组要切实以对游客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游客带至远离火源处。员工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如灭火器等),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共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时,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4、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景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景区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县文体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景区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县文体局备案。

  2、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文旅局。

  3、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积极配合县文旅局、卫生局、公安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止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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