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2021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测报,未来多日我县天气持续以晴天为主,加之我县已数日晴天,森林植被干枯,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县政府决定发布2021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从2021年1月21日8:00起至1月27日22: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请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禁火令响应规定,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
禁火令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每日16:30将情况上报至县森防办(电话:3961409)。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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