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宁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管综〔2023〕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项目代码:2304-350430-04-01-106026)建设,为了改变城乡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减少建筑垃圾堆带来的二次污染和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有效减少污染物迁移至地下水和空气中对人体造成的影响削减废弃物运输带来的粉尘危害,大大改善县容县貌,使得城乡居住环境干净整洁,促进建宁县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建宁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溪口镇半元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消纳场管理用房 100平方米。项目包括场地硬化37706.0 平方米,垃圾坝,分区坝,调节池,挡墙40米,同时配套完善绿化、盲沟、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截洪沟、给排水、电力、消防、暖通及相关设备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98.4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9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施工、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勘察、设计、监理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第三方评审并经溪口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建溪政〔2023〕25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函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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