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数字建宁暨基层治理现代化数字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宁县城乡网格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数字建宁暨基层治理现代化数字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网发〔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数字建宁暨基层治理现代化数字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304-350430-04-04-997134)建设,为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建宁”建设,以“大数据+网格化”为手段开展社会治理数字化创新实践,提高城市数字安全水平,完善城市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建设数字建宁暨基层治理现代化数字平台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河东路。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城乡网格化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建1个智慧城市治理数字运营中心4500平方米,搭建社会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智慧室外停车泊位、智慧环卫基础设施、智能井盖监测、小区智能安防等设施,建设智能一体化医疗信息系统、数字城管应用系统、智慧环保、5G系统等应用。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371.8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拟申请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勘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濉溪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复(濉政文〔2023〕41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函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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