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三明建宁荷花35千伏荷均Ⅱ路改接进110千伏翔飞变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3-08-16 17:37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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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国网建宁县供电公司关于福建三明建宁荷花35千伏荷均Ⅱ路改接进110千伏翔飞变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建电发展〔2023〕36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为提高均口变供电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三明建宁荷花35千伏荷均Ⅱ路改接进110千伏翔飞变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308-350430-04-01-739326),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线路全长7.9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7.5千米,单回电缆线路长0.4千米;新建光缆长度8.5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80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0.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七、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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