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总医院乡镇分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4-02-08 11:47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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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总医院乡镇分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总医〔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总医院乡镇分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2-350430-04-01-282178)建设,有建发改投资〔2024〕6号

  利于有效整合医疗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满足基层群众日常医疗保障需求。因此,建设建宁县总医院乡镇分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伊家乡、黄埠乡、客坊乡、里心镇、黄坊乡、溪源乡、溪口镇。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总医院。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提升改造建宁县总医院基层分院门诊病房综合用房6500平方米,其中黄坊分院1500平方米、溪源分院1500平方米、里心分院2000平方米、均口分院1500平方米;改建病房1300平方米,其中伊家分院260平方米、里心分院401平方米、均口分院333平方米、黄埠分院90平方米、客坊分院100平方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116平方米,及添置医疗设备40套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设计和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施工和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溪口镇人民政府(建溪政〔2024〕7号)、均口镇人民政府(均政〔2024〕3号)、里心镇人民政府(里政〔2024〕2号)、黄埠乡人民政府(建黄政〔2024〕2号)、伊家乡人民政府(伊政〔2024〕2号)、客坊乡人民政府(建客政〔2024〕1号)、黄坊乡人民政府(建黄政〔2024〕2号)及溪源乡人民政府(溪政〔2024〕4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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