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4-05-08 11:12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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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城管〔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5-350430-04-01-389011)建设,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城市安全运行,对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建设建宁县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溪口镇。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新建地下燃气管网61公里(其中水南村7公里、溪口村12公里、城关村12公里、黄舟坊片区7公里、河东片区8公里、斗埕村15公里),同时购置智慧燃气平台、燃气监测器、燃器管网探测器等设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200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74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46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勘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濉溪镇人民政府(濉政文〔2023〕93号)、溪口镇人民政府(建溪政〔2024〕25号)等2个乡镇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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