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经管〔20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350430-04-01-318785)建设,为有效解决人才的住房需求,为更多新就业人才提供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解决居民住房需求,所以建设建宁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单位:建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人才保障住房6栋,总建筑面积26297.54平方米,其中1#楼4418.60平方米、2#楼3128.34平方米、3#楼4872.00平方米、4#楼4872.00平方米、5#楼4503.30平方米、6#楼4503.30平方米,并建设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同时购置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智能拦车杆4套、室外健身器材30套。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94.3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国债资金2276.58万元,剩余1517.72万元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勘察、监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施工、设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濉溪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复(濉政文〔2024〕28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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