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4-09-26 09:01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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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伊政〔2024〕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350430-04-01-344948)建设,有利于降低项目区水土流失,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所以建设建宁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伊家乡伊家村、东风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新建伊家村生态护岸1210米,其中都上生态护岸445米、三际坑至桥头段生态护岸765米;新建伊家村都上拦沙坝3座;改建东风村上肖坊排灌沟83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7.91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318万元(其中拟发放劳务报酬95.96万元,占上级补助资金30.18%),其余79.91万元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勘察、监理、设计等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建宁县水利局(建水批复〔2024〕39)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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