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上坪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上坪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溪政〔2024〕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上坪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1-350430-04-01-942493)建设,为提升上坪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水平,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所以建设建宁县上坪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提升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上坪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傩舞”文化技艺中心8000平方米、公共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改建步道3000米、栈道2000米;并建设智慧景区服务系统、给排水、电力、消防及安防等配套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200万元,剩余800万元为县级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设计、勘察、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等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文旅〔2024〕26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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