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溪流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器村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5-04-29 10:35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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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金溪流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器村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濉政文〔2025〕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金溪流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器村段)(项目代码:2504-350430-04-01-279004)建设,为提高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系统,保护和改善金溪流域器村段的水环境,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所以建设金溪流域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器村段)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器村、斗埕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护岸1.88千米、简易垃圾收集站1座80平方米,同时濉溪器村段上游支流拱下溪段生态清淤476立方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40.24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财政生态保护专项资金698万元、水利省级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建宁县水利局(建水批复〔2025〕10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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