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溪源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5-08-25 10:13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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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溪源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溪政〔2025〕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溪源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508-350430-04-01-874725)建设,为提升溪源乡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所以建设建宁县溪源乡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溪源村、鲇坑村、蒋坊村、楚尾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溪源村牙口灌溉渠5800米、渠宽0.97米,其中:溪源村段1800米、鲇坑村段1200米、蒋坊村段1800米、楚尾村段100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6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上级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建农函〔2025〕33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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