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5-12-30 10:49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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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濉政文〔202584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1-350430-04-01-266640)建设,为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带动群众增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助力革命老区振兴,所以建设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游客服务中心9160平方米,配套建设内部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电力、消防、安防及充电桩等附属设施设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项目资金16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800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自评并经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建文旅函〔202523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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