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江上游大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6-02-24 09:35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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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江上游大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水函〔202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上游大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602-350430-04-01-593038)建设,为有效解决地区水环境短板,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巩固建宁县优质水体成果,守护闽江源头生态安全,所以建设闽江上游大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东溪村、溪源村、蒋坊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生态护岸10362米、宽0.7米,其中溪源村溪口小组至路边小组3180米、东溪村里树丘小组至里元小组6582米、东溪村黄家坊小组600米;改建生态沟渠3500米、宽0.8米,其中溪源村上坑小组至路边小组1200米、蒋坊村下洋小组至和平小组2300米;改建生态隔离带15543平方米,其中溪源村溪口小组至路边小组4770平方米、东溪村里树丘小组至里元小组9873平方米、东溪村黄家坊小组900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网8630米,其中溪源村溪口小组至路边小组2350米、东溪村东溪小组至里元小组4780米,东溪村黄家坊小组1000米、蒋坊村下洋小组500米,并购置污水处理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12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溪政〔2026〕4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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