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1-06-02 11:37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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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问题;二是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走访。按照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县公安局、发改局等大数据管理部门,针对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重点核查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2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县住建局要积极与当地建行对接,加快全县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梳理录入,并争取在今年7月底前试运行公租房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加强公租房数据共享。县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等大数据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县住建局要积极配合省市加快全省公租房信息数据库建设,并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民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定期获取相关在保人员信息变化,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4编制统一的公租房合同文本。县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自然资源局公房管理部门对现行公租房合同进行梳理,分析存在问题,6月底前将梳理情况报县住建局备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5.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针对点题整治发现的问题,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出台加强公租房管理的长效措施,强化公租房产权、运营单位责任,通过年度复核、定期走访、入户巡查等方式,检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对长期欠租、转租出借、改变用途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6月底前)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数办等部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8月)

  对照整治重点,县住建局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数办等部门对我县城区所有在保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坚持边查边改边建,8月底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各社区(用人单位)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联合清退,对长期欠租、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台我县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制度措施。

  第三阶段:验收巩固阶段(9月底前)

  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并逐级汇总上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民政、公安、数办等部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对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牵头核查在保人员收入、资产状况;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保人员住房状况、政府投资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汇总;公安部门负责在保人员车辆、户籍等信息核查;发改(大数据管理)部门协助推进公租房承租人信息共享对接、相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工作。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各社区(用人单位)对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进行联合清退。

  (二)加强上下联动。县住建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参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分类实施,对照清单逐项抓实,坚决整治到位。

  (三)实施开门整治。县住建局要在官方网站、微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

  (四)深入督促落实。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组成工作小组对各地整治进展进行专题督促,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点名通报。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建宁县公安局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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