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经濉溪镇、溪口镇、各社区居委会及县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查,现将2022年县城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可向县住建局纪委、住房保障股、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书面或电话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附件:《2022年新增申请公租房家庭审核结果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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