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建平户公租房优先配租结果的公示
根据《建宁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建建综〔2022〕74号)有关规定,文建户家庭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现将配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附件:《文建平户家庭公租房优先配租结果》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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