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木英户公租房优先配租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4-11-12 15:37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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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宁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建建综〔2022〕74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木英户(属低保申请家庭)为应保尽保家庭,无需按照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排序轮候,在有房源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配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附件:《李木英户家庭公租房优先配租结果》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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