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住建局开展城区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4月份配租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健全住房保障轮候机制,建宁县住建局保障股及城区公租房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建宁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建政文〔2022〕5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针对城区大中专毕业生的公共租赁住房4月份配租工作。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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