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2023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3-03-21 09:29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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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政文〔2014〕100号)、《建宁县城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建政文〔2010〕104号)的有关规定,经多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拟取消202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取消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

附件:拟取消2023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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