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有兴户公租房优先配租的公示

日期:2023-04-10 14:54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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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宁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建建综〔2022〕7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方有兴户(属低保、残疾双困申请家庭)为应保尽保家庭,无需按照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排序轮候,在有房源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配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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