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户巡查结果的公示
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具备承租资格、转租转借等问题,根据县住建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建宁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建建综〔2021〕7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局展开了2023年度公租房入户巡查工作,现将入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附件.《2023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户巡查结果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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