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刘晓薇等5户轮候配租家庭保障资格的公示

日期:2023-09-01 08:59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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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薇等5户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轮候配租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建政文〔2022〕52号)等文件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止。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

  附件:取消刘晓薇等5户轮候配租家庭保障资格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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