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艾木香户家庭公租房租金的公示

日期:2026-10-10 10: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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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关于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的通知》(建建综〔2019〕38号)文件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范畴,经县总医院核实认定,艾木香(身份证号码:350430**********86)所患疾病属于31种重大疾病范畴,符合减免条件,拟自2026年11月起免除该户家庭房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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