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预算单位: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三明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1.自查报送。各乡镇、县直预算单位采购人采取全面自查和清理工作,于3月10日前将情况书面报送县财政局采购办,相关电子材料可发送至邮箱jncz3982443@163.com。
2.重点核查。县财政局将对各乡镇、县直预算单位清理结果进行核查,对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查整改。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箱jncz3982443@163.com,反映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投资库等供应商库的情况。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