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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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比对、县民政局2018年《关于县住建局提请复核廉租家庭公积金、个税等信息的回复函》和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申请实际,因陈鹏飞、何聪颖、陈璐、戴媛秀等4人作为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共同申请人,现已独立生活或另外组建家庭,现按照该几户家庭申请时间先后,分别于2018年1月、2月、3月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刘双红、徐圣良、池珠英、徐虹、余美龙、谢春珍等6人因收入或住房面积超出我县住房保障标准,分别自2018年1月、2月、3月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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