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饶连秀等三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租金的通知

日期:2019-08-09 17:21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 | |

 

根据我县《关于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的通知》(建建综〔2019〕38号)文件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范畴,经县总医院核实认定,饶连秀、杨尚雄、沈小龙3人符合减免条件,现免除以上三户家庭从2019年3月1日起房租。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2019年8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