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1-05-27 16:46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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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经濉溪镇、溪口镇各社区居委会及县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审,现将2020县城区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527日至202162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可向县住建局纪委、住房保障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书面或电话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办公室:0598-7975358;

    住建局住房保障0598-7975372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598-3980816;

附件:《2020年新增合格家庭(原廉租房条件)名单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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