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公租房入住诚信公约”宣传活动

日期:2022-04-14 15:54 来源:建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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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提高我县“诚信三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诚信三明”建设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的通知》(建信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建宁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建住保〔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4月14日,县住建局机关党支部联系住房保障股在我县城区溪口街船厂小区、学苑东路11号1幢、原彭家窠安置小区公租房开展了“公租房入住诚信公约”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范围涉及10栋40个单元租户。宣传内容主要围绕“诚实守信”倡议租户遵守租赁合同各项约定;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产权人、后期运营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后期运营管理中心(或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报备动态信息变化情况;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欠缴租金;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租户委托后期运营管理中心(或物业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自觉付费。  

  希望通过本次“诚信守信”宣传活动,租户能够更加自觉遵守租赁合同各项约定,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我县精神文明创建中,并以主人翁的自觉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邻里间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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