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第二中学2022年秋季初中七年级招生方案

日期:2023-01-18 11:31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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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县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经县教育局、县招委会通过,对2019年秋季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统筹城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需要。

  二、招生办法

  招收本镇施教区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学生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学校报名并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2.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家住里心镇区的,不能填报寄宿生。

  (2)学生报名时应交验户口簿原件,报名参加城区两所初中校摇号的,还应提交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姓名与户口簿不一致的应以户口簿为准,符合城区划片对象学生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留学校备查。

  (3)城区两所中学住宿有限,实行诚信报名,在城区四所小学就读的属于电脑派位的学生,报通学生的须签承诺书(见附件1),如果寄宿生报名超出容量,除濉溪镇、溪口镇、黄坊乡和伊家乡外,其余乡镇申请进城就读的寄宿生按剩余容量进行电脑派位。

  (4)报名资格初审实行所在小学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对学生“划片填报学校”认真加以指导和审核,符合城区划片招生的对象应当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招办将对学生志愿填报和户籍、居住地审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3.上交材料:(1)学生填写的《初招表》;(2)经学校审核汇总的《初招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校长签名)及电子文档;(3)乡镇中小有申请进城就读的申请书并提供以下任何一项材料:①学生户口在城区;②城区合法房产或小产权房;③父母进城务工合同或用工单位证明;④城区租房两年以上合同和发票。以上材料请于6月25日前交县招委会初招组。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本校组织进行。学校要采取措施,确保招生片区范围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百分之百入学。

  若有外来本镇务工人员,其子女须在学校就读初中七年级的,经原录取学校、县教育局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新生花名册于9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中教股。

  五、招生纪律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此项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学校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招生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及其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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