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第二中学2023年秋季初中七年级招生方案

日期:2023-07-12 10:01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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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县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精神,为规范建宁县第二中学招生管理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学校初中教育工作实际,经县招委会通过,对 2023 年秋季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和《三明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23 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3〕70 号)以及《建宁县 2023 年秋季初中七年级招生方案》(建招委〔2023〕8 号)文件精神,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统筹城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依照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需要

  二、招生办法

  招收本镇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和本县域内其它乡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学生于2023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学校报名并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具体到校报名时间于8月中下旬本校公布的开学通告为准。

  2.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家住里心镇区的,不能填报寄宿生。

  (2)学生报名时应交验户口簿原件,报名参加城区两所初中校摇号的,还应提交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姓名与户口簿不一致的应以户口簿为准,符合城区划片对象学生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留学校备查。

  (3)城区两所中学住宿有限,实行诚信报名,在城区两所中学报名摇号的学生签好了承诺书,本校不再接受就学。

  (4)报名资格初审实行所在小学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对学生“划片填报学校”认真加以指导和审核,符合城区划片招生的对象应当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招办将对学生志愿填报和户籍、居住地审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3.随带材料:本人户口本。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本校组织进行。确保招生片区范围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百分之百入学。

  若有外来本镇务工人员,其子女须在学校就读初中七年级的,经原录取学校、县教育局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新生花名册于9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中教股。

  五、招生纪律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此项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严肃认真对待。学校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招生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及其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1.代收教辅材料款:根据新华书店下发的教辅材料费用进行代收。

  2.寄宿生伙食费(预缴):1500元/生(伙食费预收项目待期末结算后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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