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溪源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

日期:2023-07-12 10:16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 | | |

  根据《建宁县2023年小学新生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招生计划数等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生源基本均衡,现就建宁县溪源中心小学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100%接收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溪源乡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外乡外县在溪源乡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3、在溪源乡企事业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本辖区内,适龄儿童100%接收,班额不超过45人。

  (三)招生片区

  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四)其他说明

  1.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

  登记地点:溪源中心小学一致六年级各班级教室

  2.相关材料:

  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各处室根据文件安排认真做好招生资格初审、报名登记、材料终审和名单公示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学校根据上级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或以乡村广播、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审查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

  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划片区域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和信息材料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产权信息报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