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

日期:2022-12-09 21:15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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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申领

  1.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有求职要求的。

  2.申请方式:

  1. 微信先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失业登记”操作:扫二维码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填上“人员”信息,提交即可。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操作:扫二维码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填上“人员”信息,提交即可。

  微信申请“失业保险金”(简称失业金)

  扫二维码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补贴申领-> 失业金 。失业金申请输入身份证、姓名、银行卡、手机号码相应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十七)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提供一项社会保险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作为认定条件)。 

  2.补贴标准: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申请材料:《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劳动合同。

  4.办理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十四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9号)和《三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近期几项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282号)

  一次性扩岗补贴

  1.补贴对象:由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 16- 24岁青年。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每人1500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3.政策依据: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 

  一次性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在我市各类企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本地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

  2.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申请。

  3.申领方式: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补贴专区--一次性生活补贴”实现网上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 

  

  咨询电话:

  溪口镇劳动保障所  3970320

  均口镇劳动保障所  3235806

  里心镇劳动保障所  3286201

  黄坊乡劳动保障所  3212890

  黄埠乡劳动保障所  3272505

  客坊乡劳动保障所  3262296

  溪源乡劳动保障所  3222343

  伊家乡劳动保障所  3253828

  县劳动就业中心    79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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