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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阶段性进展情况及线索摸排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2018〕1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排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突出的重点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十一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利用征迁、拆迁之机,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非法手段对抗党委、政府或基层组织的骨干分子;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森林和矿山资源的“把头”;有关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野外山头聚众赌博的“保护伞”;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二、摸排方式
充分发挥乡村网格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11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网格、逐户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村、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刑事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检举揭发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线索排查。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各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上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要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伊家乡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